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94号颁布时间:2009-6-19发文单位: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社保基金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国有股东、上市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文文号:财企[2009]94号发文部门: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9-6-19实施时间:2009-6-19发文内容: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完善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监控和风险控制的通知发文文号:发文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2009-7-2编辑时间:2009-7-5实施时间:2009-7-2失效时间:法规类型: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各会员单位: 为严格防范中小企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股票”)上市首日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发文文号:发文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2009-7-3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格式和报送行为,我会制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X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